各学院、相关结业生:
根据《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校教务〔2017〕67号)第六十条规定:学生在结业后2年内,对于考核不及格的课程,可以在课程开设学期第2周内按规定缴费修读相关课程后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考核(同一门课程考核不得超过2次),考核及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,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,可授予学士学位。现将2016、2017级学生回校修读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结业生填写修读课程申请
1.结业生须在开学初第一、二周内办理申请返校修读手续,申请修读的课程必须是学生成绩单中秋季学期未获得学分的课程。
2.结业生须对照“2021-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所有课程一览表”(可在教务处网页“教务通知”下载),如果学生成绩表中未获得学分课程的课程代码、课程名称、学分等信息与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相同,应跟班上课,跟班考试;如果因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,申请修读的课程不再开课,请在课程审批表中备注“停开”。停开课程由考试管理科另外安排考试,一般安排在第13-15周进行,具体考前1周另行通知。
3.结业生须在教务处网页--表格下载--教务科下载“广东海洋大学结业生回校补修课程审批表”,认真按照通知要求,填写好后发给学生原所在学院审核。
二、学院汇总和审核
1.审核学生是否2016、2017级结业生。
2.审核学生申请课程是否秋季学期未获得学分课程。
3.学院可在“新教务系统-成绩管理-成绩查询-学生成绩查询-学年学期选“全部”-输入学号-查询”查看学生成绩,不及格课程系统显示红色。根据学生成绩对照学生填写的“广东海洋大学结业生回校补修课程审批表”审核相关课程的课程名称、课程代码、学分等信息是否正确。
4.本学期开设的课程。学院可在教务处网页-教务通知下载“2021-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所有课程一览表”审核学生申请课程的教学班、任课教师、上课时间等信息。
5.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变更,不再开设的课程,审核学生是否备注“停开”。
6.是否申请回校补修由学生自主决定,不具备资格的,学校将不予审核通过。
7.学院审核无误后将学生申请课程汇总在“xx学院结业生回校补修课程汇总表”中。表中“原专业毕业要求总学分”请根据2013或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填写。辅修专业、双学位学生请在表格备注“辅修专业、双学位学生”。
8.学院须严格审核,确认学生申请表填写的的课程名称、课程代码、学分、开课学期等信息是否准确,若因学院审核不认真导致学生无法参加考试的,由学院承担相应责任。
三、缴费事项
1.本学期缴费日期为:2021年11月15日~26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2.缴费方式:如下图
教务处
2021年09月0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