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度湛江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,根据湛江市科技局通知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项目应是2015年以后科技评价的科技成果(鉴定、验收)。
二、申报项目必须是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(完成人)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成果。凡存在知识产权、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,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参加评审。
2.科技成果登记表(应用技术类成果,基础理论、软科学类成果);
4.科技成果评价证明(项目验收书或成果鉴定证书);
以上材料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,按顺序线装成册,相关表格请登录湛江金科网下载。
四、报送时间:申报材料务必于2017年1月5日前报科技处易老师处。
注:今年8月份,国务院发文废止了科技成果鉴定,经咨询省科技厅相关部门,从今年起申报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只要项目结题验收后,进行了科技成果登记就可以报奖,不再要求成果鉴定。
联系电话: 2396153、13702478380
2016年12月8日